IP形象“阿狸”遭侵权 国产原创动漫版权保护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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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提及动漫形象“阿狸”,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其以憨态可掬的可爱形象,收获了大批粉丝。一直带给人快乐的“阿狸”,最近却遭遇到烦心事。因认为广州捷游软件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在网络游戏《风色轨迹》中未经授权使用了“阿狸”多种表情系列形象,“阿狸”的著作权人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梦之城)将上述5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100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其实,在此之前,梦之城也有类似的遭遇。梦之城CEO助理兼法务总监黄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原创动漫形象遭遇线上线下侵权的情况很多,其中由于“阿狸”知名度最高,遭遇侵权的情况也最多。黄冰介绍,侵权方式主要表现为未经许可将动漫形象用在开发的游戏中;利用动漫形象生产毛绒玩具、黄金饰品、挂件;将动漫形象印制在服装鞋帽、文具、家纺等商品上;将动漫形象用在主题装置展上等。
 
  梦之城的遭遇并非孤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类似遭遇的企业不在少数,比如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飞娱乐)、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强方特)等。此外,抢注他人知名动漫形象商标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如今,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在动漫领域,原创动漫形象版权侵权事件仍时有发生,侵权方式多样,版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侵权方式多变化
 
  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产动漫创作者认识到自己创作的动漫形象的潜在价值,原创热情高涨,版权收入显著增加,动漫市场正朝着一种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但需要关注的是,动漫形象遭遇侵权情况仍时有发生,行业顽疾仍未消除。
 

 
  奥飞娱乐拥有《超级飞侠》《喜羊羊与灰太狼》《巴啦啦小魔仙》《铠甲勇士》等一批知名的动漫作品,并围绕作品中的动漫人物形象进行了版权开发,包括开发动画、电视剧、电影、玩具以及其他衍生产品、舞台剧等。“但在这些业务领域,都有不同形式的侵权情况发生。”奥飞娱乐法务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此,华强方特高级副总裁尚琳琳也深有体会,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公司经常遭遇不同形式的侵权盗版,每月公司都会提起数十起甚至上百起维权诉讼,其中最多的就是针对衍生品盗版发起的诉讼。比如市场上存在很多盗版公仔、玩具、小食品,一些商家未获授权推出“熊出没”餐厅、主题公园,还有一些网络游戏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他们的动漫形象等。“盗版不仅会损害我们自身品牌形象,挤占我们的市场空间,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尚琳琳说。
 
  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徐双泉律师曾代理打过多起动漫形象版权纠纷案件,比如,他在2006年至2010年间曾多次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为国产原创动漫形象“招财童子”维权。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动漫形象版权保护不乐观,以微信自媒体运营平台为例,一些运营平台直接从网上下载动漫形象的模板,进行排版或制作成H5等形式传播。“这些行为只要涉及商业使用,都需要获得原创作者的授权,但真正能主动联系原创作者的并不多。”徐双泉介绍,除了原始的照抄挪用,市场上还出现了很多新的侵权方式,如一些使用者知晓不能直接使用一些知名的动漫形象,往往会利用软件对这些动漫形象进行修改,重新加工,试图通过“洗稿”来规避版权问题。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生袁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动漫形象常见侵权方式主要表现为:将他人动漫形象用于产品宣传画中或制作成宣传玩偶,插入到自己的广告视频中,用在电影海报、综艺节目、网络游戏中,印制在服装、食品、儿童用品等商品上,以及将他人动漫形象抢注为商标等等。
 

 
  维权途径待突破
 
  面对动漫形象侵权现象,行业也在探索保护之道。奥飞娱乐上述法务部负责人表示,他们开展的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向主管部门举报侵权情况,如工商局、市场监督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主要针对动漫衍生品批发集散地和源头,以及未获授权的演出厂商;二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主体赔偿损失,主要针对市场销售终端,包括超市、商场、网络商店等;三是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通过向公安局报案的方式进行查处,主要针对制假工厂、重大批发源头等。
 
  梦之城则从线上线下两个方面进行维权。黄冰介绍,线上方面,公司借助阿里巴巴的“权利人共建平台”进行线上投诉,近两年公司投诉处理了5万多条侵权链接;线下方面,公司委托专业律所维权,仅2017年公司就提起了数百起版权侵权诉讼。
 
  华强方特也积极进行版权保护。尚琳琳介绍,除与全国数十家律所开展合作外,公司还积极对自身产品进行版权登记,作为确权、维权的初步证据。徐双泉也认为,原创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进行作品版权登记有利于权利人更好地维权。他解释,作品版权登记是一种确权行为,将作品、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以及创作者这3个要素结合在一起,就可以确认版权的归属。一旦拥有了版权权属证明,原创作者在与他人交易、签署版权孵化协议时就更为便捷,使用方因无法联系原作者而侵权的概率也会降低。
 
  袁博认为,随着版权保护观念的普及和深入人心,目前我国对动漫形象的版权保护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维权实践都更为深入和成熟。此外,除了版权保护,很多权利人也尝试通过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途径对自己的智力成果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具体而言,一是通过著作权法对动漫形象的线条、造型等构成独创性的表达进行保护;二是通过商标法进行保护,如当他人将权利人的动漫形象申请为商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地通过“在先权利”对其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申请;三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这种情形一般适用于著作权法维权存在困难的情况。
 

 
  通过行业的共同努力,目前动漫形象版权保护取得了一些成效。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判赔额低一直是摆在行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奥飞娱乐上述法务部负责人表示,版权维权成本较高,部分情况下法院判赔的金额可能无法覆盖诉讼的成本。尚琳琳也认为,目前法院判赔数额较低。“我们呼吁司法机构能够提高侵权判赔数额,形成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侵权者不敢盗版。”尚琳琳表示,除司法外,行政执法部门应形成常态化的打击盗版机制,同时鼓励社会举报侵权盗版,并将侵权盗版者列入诚信“黑名单”,形成社会威慑力。
 
  此外,动漫形象版权保护还存在其他问题。奥飞娱乐上述法务部负责人认为,作为个人或普通企业,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困难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不妨全国建立相关数据库,进行信息互通共享。尚琳琳表示,公司已就动漫形像进行了版权登记,但经常出现被别人注册为商标的情况。即使他们进行全品类商标注册,仍不能覆盖所有品种,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
 
  虽然目前动漫形象版权保护还有待加强,但行业对未来充满信心。多位被采访者告诉记者,随着国家持续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以及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提升,国产动漫形象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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