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回应富氧水第三方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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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来源:娃哈哈集团

   针对新产品富氧水在市场上引发的争议,娃哈哈28日向记者回应,公司近日重新送检了产品,27日拿到的新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数据符合标准。

   娃哈哈研究人员出具的一份由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的最新检测报告显示,生产批号为20140513的娃哈哈富氧水产品溶解氧含量在102mg/L,产品开盖后在室温条件下放置1小时后,氧含量为88.0mg/L,放置2小时氧含量为50.3mg/L。

   娃哈哈研究人员表示,娃哈哈富氧水的生产过程采用特殊的技术,将液氧加入到水中,并充分混合达到过饱和状态。

   就富氧水引发的疑问,娃哈哈方面回应称,这一产品经历了饮料产品上市前严格的研发和开发程序,并于2007年得到卫生部关于有关标准的批复。卫生部(卫监督函[2007]169号)同意加氧饮用水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并应符合如下条件:所使用的氧气应符合医用氧要求,氧气纯度不低于99%,制成的饮用水中含氧量不应超过150mg/L。

   记者搜索发现,也有国内部分专业机构和学者开展通过消化道补充氧气的研究,并发表了相关论文。例如2008年一篇名为《特殊环境缺氧防治新技术及应用》的论文表示,“高氧液进入消化道后,溶解可直接透过消化道黏膜进入人体组织,提高血液氧含量以维持全身各种器官机能的需要”。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研究,主要是针对部分高原地区缺氧人群,以及运动等其他环境和条件下、对氧气不足的情况进行辅助补充。

   “水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解渴,给身体补充水分,至于水中其他的东西,含量都不会太大。”食品安全博士钟凯认为,商家为迎合市场需求、拓展商机,做一些新产品开发无可厚非。但消费者指望喝一杯水或一杯含牛奶、果汁的饮料,就能完全替代相应产品的功效,达到保健食品甚至药品的效果,这也是不切实际的。

   监管人员也提示消费者,药品、保健食品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和不同的标准,消费者既不能把日常的饮料当做保健食品来滋养,厂商也不应刻意宣传功效,使消费者难以分辨饮料产品还是保健食品。

   复旦大学广告学系主任程士安表示,企业的新产品可能质量和安全性达标,但在推出新产品或新概念前,也应做好更多的消费者教育,提供更多详细的检测报告和数据,尽量减少消费者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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