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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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

一、2018年上半年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基本情况

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稳步推进。

2018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09次,涉及车辆486万辆。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29次,涉及数量131万辆,占汽车召回总数量的27%,低于往年平均水平,生产者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所提升。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657次,涉及车辆6160万辆。

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所在总成来看,2018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共计36次,涉及车辆135万辆;制动系统问题召回,共计7次,涉及车辆134万辆;发动机问题召回,共计19次,涉及车辆120万辆。

2、缺陷消费品召回次数和数量实现双增长。

2018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活动352次,同比增长40%,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3625万件,同比增长11倍,超过去年召回总数的34.1%。其中,受市场监管部门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消费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304次,涉及产品3065万件,占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85%,相当部分的召回活动仍是在总局的督促和推动下进行的。自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1080次,涵盖10类产品,涉及产品数量已超过6946万件。

从消费品召回涉及产品类别来看,2018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依次为:食品相关产品召回,共计53次,涉及产品2351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产品召回,共计31次,涉及产品403万件;电子电器产品召回,共计73次,涉及产品368万件;家用日用品召回,共计13次,涉及产品309万件;文教体育用品召回,共计20次,涉及产品101万件;儿童用品召回,共计123次,涉及产品84万件;其他消费品召回,共计39次,涉及产品7.7万件。

3、消费者对缺陷产品召回关注度持续提升。

2018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消费者关于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报告20888例,同比增加104%,成为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召回监管工作最重要的工作线索,上述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的召回活动中绝大部分是由消费者投诉引发的。此外,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监测相关媒体舆情信息3006条、国外召回公告2309条,采集车辆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案例369例,在此基础上,陆续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产品缺陷综合信息会商6次、缺陷技术会商9次,对可能存在产品缺陷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为缺陷调查和认定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4、各省消费品召回工作力度得到加强。

今年是《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三年,随着各地方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能、机构和技术能力不断提升,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全国联动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2018年上半年,共有18个省级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共组织相关企业实施消费品召回活动310次,涉及产品3555万件,占全部召回数量的98%。召回数量较多省份有:安徽省1475万件、湖北省738万件、广东省521万件、四川省287万件、江苏省198万件等。

二、调查约谈和召回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稳妥处理本田CR-V机油增多召回事件。

2017年12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陆续收到大量消费者关于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思威(CR-V)车型部分车辆出现机油增多问题的投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督查司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东风本田进行了行政约谈,从2018年3月1日至5月25日,共约谈5次;同时启动了缺陷调查,并在充分考虑消费者关切和产品技术特征基础上,通过风险评估、技术研判,督促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缺陷汽车13万辆,并对相关车辆发动机主要零部件提供终身质保服务。截至目前,根据生产者相关报告,该召回活动的完成率已超过25%,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及地方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召回活动进行重点监督,也请相关车主积极配合召回活动的实施,如在召回实施中和实施后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生产者进行反馈,并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2、多措并举巩固和提升汽车召回实施效果。

在召回实施监督管理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处理,多措并举提升召回实施效果。一是开展统一召回通知书信封样式的试点工作,使消费者准确识别召回通知信息,提升车辆风险告知的严肃性和敏感度,提高召回通知有效性;二是有针对性的收集关于召回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相关问题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和媒体舆情信息,2018年上半年,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相关消费者投诉1626条,问题涉及39家生产者的86次召回活动;三是根据上述相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省、市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赴生产者和经销商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部分生产者存在召回通知不到位、配件供应不足、召回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督促相关生产者及时整改,提升了召回实施的实际效果。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督查司主要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召回监管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积极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继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

继续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宣传推动等工作力度。重点用好缺陷调查这个手段,总局重点抓好汽车产品的缺陷调查和影响重大的消费品案件缺陷调查工作,推动省局加大消费品缺陷调查力度和召回实施情况监督力度。规范和强化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督促企业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召回法定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违法行为。

2、协调推动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建设。

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加快《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立法审查工作,推动规章尽快颁布实施,建立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

3、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优化完善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丰富的召回信息通知和查询服务,简化消费者提交缺陷投诉信息的方式和要求,推进生产者召回计划备案流程自动化,取消企业现场备案环节,减少制度性成本。

4、持续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公众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

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众传递产品安全知识和召回信息,进一步畅通缺陷投诉渠道,动员消费者主动报告产品缺陷以及积极配合实施召回,营造人人关注产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也请广大消费者积极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samr.saic.gov.cn),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AMRDPAC),及时获取缺陷产品召回信息,以及报告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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