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抽检:台铃、速派奇等标称商标电动自行车上不合格名单
2019年3月19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8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类不合格商品及其标称生产企业名单。
信息显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器等10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标称商标为“新蕾”的1批次TDT795Z型电动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脚踏行驶能力、干态制动距离、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天能”的1批次D2L4812KX01型锂离子电池充电器样品被检出安全标志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台铃”的1批次TDR1002Z型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干态制动距离、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轻骑”的1批次TDR260Z型电动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干态制动距离、轮胎宽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速派奇”的1批次TDT1203Z型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干态制动距离、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派乐”的1批次TDT532Z型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干态制动距离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格林豪泰”的1批次小公主XGZTDT900Z型格林豪泰电动车样品被检出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干态制动距离、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唐泽”的1批次48v12ah型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器样品被检出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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