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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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4月1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5期)。据通告,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共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抽检乳制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海口秀英李春娇光鸡鸭摊位销售的文昌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小知识

恩诺沙星,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该类药物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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